——來源:中環聯合認證中心
實施II型環境標志的意義
根據ISO對環境標志的定義:環境標志和聲明是出現在產品或包裝標簽上,或在產品文字資料,技術公告、廣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說明、符號和范圍。目前市場上出現各種綠色標識都屬于環境標志和聲明的范疇,那么根據ISO對不同環境標志的分類,環境標志應分為環境標志(I型),自我環境聲明(II型),環境產品聲明(III型);I型環境標志的特點是有第三方的參與,如我們常見的十環標識,綠色食品,有機食品等,II型環境標志的主體應該是企業,常見的是某個企業宣稱自己產品如何環保,III型環境標志是基于全生命周期評價基礎上的環境聲明,聲明的是產品對于全球環境產生的影響。應該講我國目前并無全面開展III型環境標志的基礎條件,所以目前市場所見到綠色標識只有兩類,一種是有第三方頒發的,一種是有企業自己聲明的。并不存在所謂的標準符合性標識,這是因為ISO 14020系列標準并不是產品標準,在產品上貼這樣的標識消費者是無法分清該產品符合什么樣的要求,是不是綠色產品。
以ISO 14024標準為例,ISO14024標準是有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9年4月頒布的,它是在總結各國環境標志計劃經驗基礎上提出的,是對各國環境標志計劃成功經驗的總結,它規定了實施I型環境標志所應該遵循的原則和程序,是環境標志實施機構應遵循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