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來源:人民法院報
亮劍“職場碰瓷” 優化營商環境
湖州南太湖法院發布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
本報訊 (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周建福)近年來,勞動者“碰瓷”企業的現象屢屢發生,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生存發展,也造成了仲裁資源和司法資源的浪費。近日,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聯合湖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、湖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共同出臺關于建立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的實施意見,發布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,在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規制權利濫用,妥善處理勞動者向企業索取不合理報酬的現象。
據了解,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是南太湖法院通過定期對勞動爭議糾紛數據進行分析研判,本著審慎原則制定發布的。納入該“維權異常名錄”名單一般要符合連續三年內,在同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5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圍內申請仲裁7件以上等四方面條件內容;同時,名錄每年調整一次,對納入名錄有異議的,可向南太湖法院書面提出,法院在收到異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。
納入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的勞動者,將被通報到轄區內各勞動中介、人才市場、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,法院對所涉案件從嚴審查,通過關聯案件檢索,強化法律關系甄別,一旦發生不誠信訴訟、惡意訴訟行為,從嚴懲處,涉嫌刑事犯罪的,移送公安處理。接下來,該名單還將嵌入相關業務系統,在勞動監察、仲裁、審判等環節自動識別自動提示,對相關案件從嚴審查。
“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”每年調整一次,已納入名單的人員如不再符合有關認定標準的,將從名單中移除。